关于腐败低龄化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本页约10000+字)
2023-11-06 05:03:52 23

 

关于腐败低龄化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青年强,则国家强。广大青年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要努力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年轻干部的关心关爱不仅要体现在培养选拔上,更要体现在监督约束上,要遵循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一、调研意义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省纪委十六届四次全会强调,要高度关注腐败低龄化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预防腐败低龄化已成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预防腐败低龄化问题,是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总体态势,60后渐渐老去,70后正挑大梁,80后作用越来越明显,90后正登上历史舞台,00后即将走出校门踏入社会,年轻干部正逐步成为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但有的年轻干部刚踏上工作岗位就开始实施贪腐行为,年轻干部一旦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将严重损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只有做好腐败低龄化预防工作,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管,帮助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严守纪法底线、敢于担当作为,才能帮助年轻干部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承担起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大任。

(二)预防腐败低龄化问题,是减存量遏增量,有效应对复杂严峻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立案总数和党纪政务处分人数约60万,呈现出存量逐步减少,但增量却有所增加,尤其是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呈逐渐上升趋势。同时,腐败问题呈现出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的态势。当前,越来越多的80后、90后年轻干部登上历史舞台,手中掌握的权力在变大、掌握的资源在增多,被腐蚀的风险也逐步增大。因此,开展腐败低龄化问题预防,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管,既能一定程度遏制腐败严峻形势,降低腐败存量增量,也能在结构上减弱腐败案件复杂程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预防腐败低龄化问题,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全面覆盖既包括监督领域、监督内容的全覆盖,也包含着监督对象的全覆盖。监督对象既有身份上的全覆盖,又有结构上的全覆盖,即:在身份上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在结构上包含着对所有年龄段干部的监督全覆盖。但一段时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还是各级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认为他们手中掌握的资源和权力相对集中,受到围猎和被腐蚀的风险较大,而年轻干部涉及面广,加之掌握的资源和权力相对分散,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造成年轻干部腐败问题如黑天鹅一般毫无征兆突然出现的假象。因此,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才能真正体现党和国家监督的全覆盖。

二、腐败低龄化问题的主要特征

年轻干部是一个相对概念,在培养选拔干部工作中,因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级别不同,其年龄规定亦有区别。腐败低龄化也是一个相对概念,一般是指年龄在40岁以下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年龄在35岁以下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的科级及以下干部。近年来,低龄化腐败问题也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以腐败低龄化为关键词,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可搜索到相关信息114万条(其中:2021年15.7万条,2022年27.5万条,2023年18月21.2万条),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腐败低龄化问题网络关注度呈上升趋势。通过收集整理各类报刊、网站公开通报的部分典型案例,腐败低龄化问题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特征:

(一)岗位相对集中

年轻干部实施贪腐行为的部门相对集中在资金密集的教育、卫生、住建、财政、社会保障等部门,岗位主要集中在会计、出纳等具体负责财物、审批的岗位,这类部门岗位存在专业技术强、轮岗周期长、直接经手财务等潜在廉政风险,贪腐行为的手段主要是利用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占国有资金,被判处的罪名多以贪污、挪用公款罪为主。如,某省某县开发区财政局原出纳王某某(案发时27岁),利用担任单位出纳的职务便利,通过私刻公章、伪造收据等方式,贪污公款1338万元、挪用公款170余万元,2021年3月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二)动机相对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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