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建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县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4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6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86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财政工作方向。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组织专题学习12次、集中研讨4次、警示教育6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照检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一体推进学查改,查摆问题18条,制定整改措施32条,已整改完成15条。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全年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1%。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及时处置舆情风险隐患。加强财政政策宣传解读审核把关,规范财政信息发布。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对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可控。全年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二、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6次。年初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形成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的责任体系。深化“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层层传导机制,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形成管党治党整体合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年讲授专题党课4次、开展廉政谈话36人次。
(二)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抓好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又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责任分工,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班子成员全年开展廉政约谈58人次,参加分管股室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2次。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24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支部工作制度8项。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全年发展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整改提升。
三、突出清廉财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
(一)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聚焦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梳理廉政风险点42个,制定防控措施68条。修订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12项,织密扎牢制度笼子。推进廉政风险项目化防控,对乡村振兴资金、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全年监督财政资金*亿元,发现问题*个,督促整改到位。
(二)深化财会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监督的协同配合。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县直单位预算执行、“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单位32家,发现问题48个,下达整改通知书26份,追缴违规资金*万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8%,“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2%。加强财政评审监督,全年评审项目*个,审减资金*万元,审减率*%。
(三)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警示教育片6部,通报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起,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学习3次。组织新任职干部廉政教育,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2期。开展“廉政家访”活动,与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8份。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在机关走廊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18项。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组织生活质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年召开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生活会2次。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参加各类培训186人次,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持续提升。
(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财政中心工作全过程。建立“党建+财政业务”融合机制,围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重点任务,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评选党员先锋岗6个。在保障重大项目、落实减税降费、化解政府债务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年组织收入完成预算目标,民生支出占比达78%,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在财政改革发展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全年提拔使用干部3名,交流轮岗5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举办业务培训班6期,选派干部参加上级培训28人次。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督促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五、坚持正风肃纪,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一)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节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4次、下发廉洁过节通知4份。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控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精简会议文件,压减发文数量15%、会议数量12%。深入基层调研,班子成员全年开展调研36次,形成调研报告8篇,推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
(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人次、第二种形态3人次。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
(三)深入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等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配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对村级财务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村组*个,发现问题*个,督促整改完成。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办理群众诉求*件,办结率100%。一是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入,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工作的自觉性还需增强。二是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党建+”品牌特色不够鲜明,党建引领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存在就党建抓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三是廉政风险防控精准性不够。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还不够精准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不够强,制度执行“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仍然存在。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把党建工作融入财政中心工作全过程,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党建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聚焦预算编制、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清廉财政建设。四是持续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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