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快灵”立法重在务实管用 (本页约2100+字)
2025-04-05 10:00:11 12

 

“小快灵”立法重在务实管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明确要求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业态、新概念和新型社会关系,相关法律制度难免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相对而言,大块头立法体系完整、内容完备,但制定周期长、难度大,小快灵立法则具有切口小、周期短、形式灵活等特点,有利于聚焦突出问题、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能够更好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尤其是契合地方治理日趋精细化的要求,做到及时、精准、务实、可操作。

经过近年来的积极探索,我国进行了一系列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小快灵立法,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一些地方的小快灵立法仍面临形式主义困境。有的盲目追求立得多”“立得快,部分立法的症结未找准、下药未对症,主题小但缺少干货;部分立法原则性规范过多,缺少可操作性;部分立法同质化、碎片化,重复立法或相互抄袭,导致立法质量不高、实施效果差,既浪费了立法资源,也不利于快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小快灵立法重在务实管用、解决问题,这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应有之义。结合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和立法现实状况,小快灵立法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积累更多有益经验,做到条条管用”“条条不可或缺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立法具有针对性。要实现管用的效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立法目标,针对问题量身定制法律规范和具体措施,使所立之法真正成为所需之法。立法工作越到基层越具体,越需要找准解决现实难题的突破口。在立法项目上,精准对应现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重点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事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矛盾突出的事项以及社会中的其他紧迫事项进行选题。在适用范围上,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为主要指向,规范调整特定的领域和事项,防止立法的泛化。在规则设计上,相应的制度举措应当公平分配社会利益、调整社会关系和处理社会矛盾,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各领域、全过程,达到小而管用”“快而务实”“灵而高效的目的。

深入调研论证,确保立法具有科学性。小快灵是立法议题的切口小,而不是立法内容和程序完整性的减损。是回应社会法治需求的速度快,但不意味着能压缩甚至省略调研、论证等环节,降低对科学性的要求。选题、立项、起草、审议等各个阶段都应当务实进行,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项目紧迫必要、措施严谨合理。立法者应持续对经济社会问题进行追踪,重点关注城市建设、医疗教育、食品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民生关切问题,有效发挥专家库、顾问组、研究会等组织的积极作用,确保立法需求的真实性。在进行立法前,应当研究项目的必要性,科学研判项目是否达到了需要快速回应的程度、是否有必要对该领域进行特殊规范、是否属于立法法规定的权限范畴。在立法过程中,应当研究关键制度、核心条款及措施手段的严谨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对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问题,满足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基本要求。在立法结束后,持续研究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的衔接性,论证相应的法律职责落实等问题。

精简条文内容,确保立法具有可操作性。精炼的体例和条文,能够为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奠定基础。我国立法法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小快灵立法规范领域具体、调整事项单一、法律关系简明,是解决地方立法不重复上位法规定的重要举措,但这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删减条文、压缩条文,而是在立法精细化与务实管用之间寻求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小快灵立法着眼于具体现实问题的解决,要在便于执行上下功夫。文本不追求大而全的完备结构体系,不追求章节等篇章形式,开门见山、直奔主题,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几条就立几条,管用几条就制定几条。对于条文内容,应当化繁为简,尽量减少原则性、宣示性规定,做到言简意赅、严谨合理,准确表达出主体+行为+责任的法律逻辑,便于社会公众遵守和政府部门执行。

建立清理机制,确保立法具有时效性。小快灵立法反应速度快、审议程序快,一般是针对地方特殊情况进行的快速立法,解决的往往是经济社会紧迫问题。如果现实情况发生变化,可以考虑在一定期限内启动清理机制,及时跟进修改和废止等更新工作,保障立法的新陈代谢。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化主要包括:本级以及下级相关立法与小快灵立法有冲突的部分,出现适用的矛盾;调整对象发生阶段性变化,需要采取更加合适的规制手段;该项具体问题已经实际有效解决,不再需要法律规范。对此,小快灵立法不仅在草案形成阶段应当梳理存在内容竞合的现有立法、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处理可能产生矛盾的部分,而且在立法完成后,可以参照规范性文件设定有效期,进行定期清理,并通过异议审查机制,经过相应审查程序后,适时对小快灵立法进行动态调整。

刘田原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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